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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4-05-19 22:46:4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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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函〔201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0年是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承前启后、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工作安排》围绕五项重点改革三年目标,提出了2010年度的16项主要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领导,加大资金投入,精心组织实施,建立目标责任制,抓好落实。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五项重点改革扎实有序推进,取得明显实效。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六日




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09年4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协调配合,精心实施,五项重点改革有序推进,取得明显进展。为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扎实推进改革,现提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惠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为全面完成三年既定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主要工作目标:
  (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4.1亿。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3)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卫生部负责)
  2.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主要工作目标:
  (1)提高筹资标准。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分别负责)
  (2)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扩大到60%的统筹地区,新农合门诊统筹达到50%(力争达到60%)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总结经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医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提高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所提高。所有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4)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在资助城乡所有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的基础上,对其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逐步开展门诊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探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民政部负责)
  (5)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卫生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3.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管理水平。主要工作目标:
  (1)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在80%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2)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选择50种左右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积极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结算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负责)
  (4)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科学论证、有序开展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整合。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保监会负责)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主要工作目标:
  (1)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发展改革委负责)
  (2)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落实基本药物以省(区、市)为单位招品种规格、招数量、招价格、招厂家,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全省(区、市)统一价,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卫生部负责)
  (3)密切跟踪监测基本药物市场价格和供应变化,适时调整零售指导价格。(发展改革委负责)
  (4)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卫生部负责)
  (5)全面提高和完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6)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负责)
  (7)密切跟踪了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药品流通行业的影响,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商务部负责)
  5.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保障其正常运行。(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鼓励地方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探索规范合理的补偿办法。(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4)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综合改革,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展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成效好的地区给予奖励补助。(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6.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主要工作目标:
  (1)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负责)
  (2)实行能进能出的人员聘用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研究拟定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中央编办、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7.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卫生部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8.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主要工作目标:
  在2009年基础上,再支持830个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1900个左右中心乡镇卫生院、1256个左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000个以上村卫生室建设。(发展改革委负责)
  9.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主要工作目标:
  (1)制定农村医疗卫生岗位需求计划,启动实施高等医学院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2010年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和基层部队招收5000名以上定向免费医学生。积极引导面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的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培养。(卫生部、教育部、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
  (2)启动首批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安排1.5万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研究出台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文件。(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3)巩固和完善900个三级医院与2000个县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加强县级医院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安排600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开展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4)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1000人,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12万人次、村卫生室卫生人员46万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5.3万人次。(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5)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鼓励地方开展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6)制定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和国家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全科医生职称评定办法。完善全科医生培训大纲和配套教材,研究规范化培训的考核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10.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主要工作目标:
  (1)发挥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方力量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政府重点加强对村卫生室和村医的技术支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卫生部负责)
  (2)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村医的合理收入。鼓励地方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1.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工作目标:
  (1)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并提高信息化水平。(卫生部负责)
  (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卫生部负责)
  1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目标:
  (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0年再补种2810万人左右,累计补种5688万人左右,占应补种人群的83%。(卫生部负责)
  (2)在2009年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400万人,乳腺癌检查40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卫生部负责)
  (3)为35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累计完成三年任务的55%。(卫生部负责)
  (4)完成2009年87万户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任务,做好55万户改炉改灶前期准备工作。(卫生部负责)
  (5)完成2009年411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做好347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无害化厕所覆盖率达到65%。(卫生部负责)
  (6)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卫生部负责)
  (7)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卫生部负责)
  1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主要工作目标:
  启动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10年中央投资重点支持100所左右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国家重点在16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各省(区、市)可自主选择1至2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4.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主要工作目标:
  (1)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部负责)
  (2)出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卫生部负责)
  (4)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卫生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5)研究拟定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中央编办、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6)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7)研究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地方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
  15.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1)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卫生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2)指导试点地区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
  16.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卫生部负责)
  (2)拟定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3)修订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财政部、卫生部负责)
  (4)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制定100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继续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卫生部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2010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定责任状,各地区也要与基层实施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军队贯彻落实国家医改的具体措施由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协调落实。
  (二)加强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将2010年医改所需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要积极调整医改资金支出结构,完善补偿办法,将建立机制与增加投入有效衔接起来。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三)强化评估考核。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进展和效果的督导评估,建立定期考核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并组织开展五项重点改革实施效果中期评估工作。
  (四)正确引导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主动向社会公布医改进展情况,对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和回应,调动各方参与和推进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大连市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服务工作规定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服务工作规定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4)13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服务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大连市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服务工作规定

  为强化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的服务职能和便民意识,使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有章可循,建设务实、为民、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规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凡是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都要进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经市政府同意可不进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项目除外);未经市政府公布的审批项目不得审批。单位和个人前来办理审批事项,属于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告知申请人即可从事该项活动;属于不需要本部门审批,但还需要到其他部门审批的,要告知申请人到相应部门审批;属于需要本部门审批的,要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严格规范各项收费。各级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要将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在办公场所公示,实行“阳光收费”。凡是市政府没有公布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同时不得代任何单位(不含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委托)收费。

  三、建立便民服务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大力倡导高效率、零障碍服务。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方便办事人的服务机制。对所有服务相对人的咨询、审批和申请服务等事项,均要提供全方位、零障碍服务。各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建立方便企业和公众的服务机制。

  四、优化办事流程。各级政府部门要通过简化、整合等多种形式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作为公众进行监督、评议的依据。

  五、建立服务指南。各级政府部门要将本单位及各处室的职责、服务内容、责任人、办公地点等信息在本机关显著位置公示,方便办事人员查询,并将办事指南通过市政府网站或其子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服务信息公开化。

  六、实行职位代理制。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职位说明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服务标准等。加强部门内部工作环节的衔接,公务人员实行AB角职位代理制度,实现工作不间断、不缺位,确保不因某工作岗位公务人员的缺位、空岗,使该办的事缓办,急办的事延误。

  七、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到本部门、本单位办事的人员,公务人员要做到谁先接触,谁先引导。要将有关办理程序、方法及相关手续等事宜一次性告知或在规定时限内告知咨询人。

  八、全面提高服务效率。对本部门、本岗位职能范围内的事项,能当即办结的,要立即办理;对不能当即办结的事项要向办事人说明理由并明确具体办结时限。对涉及到多个部门或多个岗位职能的事项实行联合办公制,由首受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采取联合办公或现场办公的形式共同妥善处理,坚决防止推诿扯皮。

  九、实行否定事项报告制。各级政府部门的具体公务人员对企业和公众前来办理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及相关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按规定进行否定时,可以不必报告,但对投资、立项、审批等重大事项和职能交叉的事项不得轻易自行否定。对重大事项否定时要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报告。经上级领导同意否定的事项要向办事人说明理由。

  十、规范服务用语和礼仪。市人事局要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要求,制定全市统一的《大连市政府部门公务人员服务礼仪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要积极倡导人文服务,切实做到接听电话文明礼貌,接人待事和蔼真诚,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完全彻底。



广电总局关于2008年度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可申请接收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范围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电总局关于2008年度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可申请接收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范围的通知

  2月18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2008年度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可申请接收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范围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令第27号),现就2008年度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可申请接收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范围通知如下:
  批准以下33个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在2008年度内继续供国内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申请接收:(1)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2)家庭影院亚洲频道(HBO);(3)CINEMAX亚洲频道(CINEMAX);(4)CNBC财经电视台亚洲频道(CNBC Asia Pacific);(5)全球音乐电视台中文频道(MTV Mandarin);(6)国家地理亚洲频道(NGC Asia);(7)卫视国际电影台(STAR MOVIE INT'L);(8)〔V〕音乐台(Channel〔V〕);(9)索尼动作影视娱乐频道(AXN);(10)探索亚洲频道(DISCOVERY);(11)贺曼娱乐电视网电影台(HALLMARK);(12)英国广播公司世界频道(BBC WORLD);(13)日本广播协会收费娱乐电视频道(NHK WORLD PREMIUM);(14)凤凰卫视电影台;(15)凤凰卫视中文台;(16)香港无线八频道(TVB8);(17)香港无线星河频道(TVB GALAX);(18)香港世界网络频道(NOW);(19)澳亚卫视中文台;(20)凤凰卫视资讯台(PHOENIX INFONEWS CHANNEL);(21)彭博财经电视亚太频道(BLOOMBERG);(22)星空卫视(XING KONG WEI SHI);(23)欧亚体育新闻台(EUROSPORTSNEWS);(24)华娱卫视(CETV);(25)新知台(HORIZON CHANNEL);(26)香港阳光文化频道(阳光卫视);(27)马来西亚天映频道(CELESTIAL MOVIES);(28)新加坡亚洲新闻频道(CHANNEL NEWSASIA);(29)法国电视5台(TV5);(30)古巴视野国际频道(Cuba Vision International);(31)韩国KBS世界频道(KBS WORLD);(32)娱乐体育节目网亚洲频道(ESPN);(33)卫视体育台(Star Sports)。
  以上批准有效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上述33个境外卫星电视频道,通过国家广电总局境外卫星电视平台加密定向传送(亚太六号卫星,东经134度),由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独家代理其落地所有相关事宜,并统一定向发放国家广电总局境外卫星电视平台专用解码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或年检批准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国内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其接收的境外节目范围限于上述33套节目,信号来源限于国家广电总局境外卫星电视平台。  

 

附件:经批准2008年度可供国内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申请接收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名单  

附件:
经批准2008年度可供国内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
申请接收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名单
(2008年2月18日编制)
序号 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名称 所属公司或关联主要媒体集团 国家或地区
1.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 N N) 美国在线时代华纳集团 美 国
2. 家庭影院亚洲频道(H B O) 美国在线时代华纳集团(非控股) 美 国
3. C I N E M A X 洲频道(C I N E M A X) 美国在线时代华纳集团(非控股) 美 国
4. CNBC财经电视台亚洲频道(CNBC Asia Pacific)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美国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美 国
5. 全球音乐电视台中文频道(MTV Mandarin) 美国维亚康母集团 美 国
6. 国家地理亚洲频道(NGC Asia) 美 国 新 闻 集 团 美 国
7. 卫视国际电影台(STAR MOVIE INT’L) 美 国 新 闻 集 团 美 国
8. [V]音乐台(C h a n n e l [V]) 美 国 新 闻 集 团 美 国
9. 索尼动作影视娱乐频道(A X N) 美国索尼影视娱乐公司 美 国
1O. 探索亚洲频道(D I S C O V E R Y) 美国有线电视公司(T C I) 美 国
11. 贺曼娱乐电视网电影台(HALLMARK)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美 国
12. 英国广播公司世界频道(BBC WORLD) 英 国 广 播 公 司 英 国
13. 日本广播协会收费娱乐电视频道(NHK WORLD PREMIUMj 日 本 广 播 协 会 日 本
14. 凤 凰 卫 视 电 影 台 凤凰卫视控股(开曼群岛)有限公司 香 港
15. 凤 凰 卫 视 中 文 台 凤凰卫视控股(开曼群岛)有限公司 香 港
16. 香港无线八频道(T V B 8) 香港电视广播公司卫视娱乐(百慕大)有限公司 香 港
17. 香港无线星河频道(TVB GALAX) 香港电视广播公司卫视娱乐(百慕大)有限公司 香 港
18. 香港世界网络频道(N O W) 香 港 盈 科 集 团 香 港
19. 澳亚卫视中文台 澳亚卫视有限公司 澳 门
20. 法 国 电 视5台 ( T V 5) 法 国 国 家 电 视 台 法 国
21. 凤凰卫视资讯台(PHOENIX INFONEWS CHANNEL) 凤凰卫视控股(开曼群岛)有限公司 香 港
22. 彭博财经电视亚太频道(BLOOMBERG) 美国彭博资讯公司 美 国
23. 星空卫视(XING KONG WEI SHI) 美 国 新 闻 集 团 美 国
24. 欧亚体育新闻台(EUROSPORTSNEWS) 法 国 布 伊 格 集 团 法 国
25. 华 娱 卫 视 ( C E T V) 美国 时代华纳集团 美 国
26. 新知台(H O R I Z O N C H A N N E L) 香港九龙仓集团/香港有线电视公司 香 港
27. 香港阳光文化频道(阳光卫视) 阳光文化网络电视(百慕大)有限公司 香 港
28. 马来西亚天映频道(CELESTIAL MOVIES) 马来西亚环宇电视网(ASTRO) 马来西亚
29. 新加坡亚洲新闻频道(CHANNEL NEWSASIA) 新加坡新传媒集团 新加坡
30. *古巴视野国际频道(Cuba Vision International) 古巴视野国际频道 古 巴
31. *韩国KBS世界频道(KBS WORLD) 韩 国 放 送 公 社 韩 国
32. 娱乐体育节目网亚洲频道(ESPN) 美国娱乐体育节目公司/美国新闻集团 美 国
33. 卫视体育台(S t a r S p o r t s) 美国娱乐体育节目公司/美国新闻集团 美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