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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时间:2024-07-04 14:07:32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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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家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1989年6月28日,国家技监局

第一条 为贯彻适应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提高技术监督的科学技术水平,完善我局对科技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科学技术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属于下列范围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可申请列入国家技术监督局科技年度计划:
(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工农业生产需要的检测技术和装备;
(二)新的检测原理和方法、基础器件、计量器具及专用测试仪表;
(三)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
(四)制订、修订和贯彻国家标准必需的研究与试验验证项目;
(五)技术监督工作需要的软科学项目;
(六)国家重点工程及科技攻关项目中的检测技术;
(七)其他需要提供技术监督新手段的项目。
第三条 列入局科技年度计划的项目,根据经费的来源,分为两类:
第一类,由局提供全部或部分经费的项目;
第二类,由其它部门或单位提供经费以及由科研单位自筹经费列入局管的项目。
第四条 列入科技年度计划的第一类项目,实行计划任务书和技术合同管理。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局拨经费实行无偿补助或有偿使用,具体规定是:
(一)基础性的研究项目,研究成果不能形成技术商品的,经费实行无偿补助;
(二)技术开发性项目,经费实行有偿使用。
第五条 列入科技年度计划的第二类项目实行计划任务书管理。
第六条 报批程序
(一)项目申报
符合第二条规定的项目,申报单位在完成调查研究、技术方案可行性论证分析等前期准备工作后,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向局科技司报送《计划任务书》(一式二份,格式见附件一)。
对某些重大项目实行招标制,在平等竞争的基础上,择优选定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审批立项
局科技司负责对申报项目集中分类,并分送局有关司、室进行初审,必要时征询科技委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局科技司进行协调和综合平衡,编制科技年度计划报局领导批准。
(三)签订合同
列入科技年度计划的第一类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必要时由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局科技司签订技术合同(一式五份,格式见附件二)。
列入科技年度计划的第二类项目按计划任务书进行管理,不需和局科技司签订技术合同。
(四)计划下达
科技年度计划的下达,由局科技司会同综合计划司办理。
项目承担单位(包括负责单位和参加单位)应将列入局科技年度计划的项目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第七条 局拨研究开发经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核定,分年度拨付。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挪作它用。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按照工作计划使用。
第八条 实行有偿使用经费的项目,以完成项目后的收入偿还局拨款。其偿还额度根据项目的性质、预测经济效益和偿还能力、确定为局拨款额度的30%~100%,偿还额度和期限在合同中规定。
对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和按期按量偿还经费的单位,优先安排新上项目。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按期按量偿还拨款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正式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局科技司审议并经局领导批准,方可减免或延期偿还。如未经批准,又不按期按量偿还的,在三年内不再安排该单位承担新的科研项目。
第九条 局科技司负责会同有关司、室对列入科技年度计划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单位必须于每年年底提出年度工作小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分别报局科技司及有关司、室。重大项目(在编制科技年度计划时确定)的负责单位还须于每年6月底提出工作进展书面汇报。局科技司应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对无故逾期不报项目执行情况或不执行计划进度的项目,将停止下一年度的拨款。对确认无力完成预定任务或原定任务不当的项目,经局科技司与有关司、室商定,可考虑终止合同。对严重违反合同者,要及时采取措施,直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一方追究责任。
第十条 科技年度计划一经正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如因故需修改计划指标,项目负责单位必须及时向局科技司提出报告,由科技司会同有关司、室审查并正式答复同意后,方可按新指标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的成果鉴定,按《国家技术监督局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我与希腊共和国政府就希在香港特区保留总领事馆换文的备案函

中国 希腊


关于我与希腊共和国政府就希在香港特区保留总领事馆换文的备案函


(签订日期1997年3月30日)
国务院:
  我与希腊共和国政府已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就“九七”后希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事馆问题换文达成协议。现送上中方复照(副本)和希方来照英文文本(影印件),请予备案。希方来照正本已存外交部。

 附件: 希腊共和国政府就希在香港特区保留总领事馆换文的备案函

希腊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希腊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致意并荣幸地收到大使馆一九九七年三月六日第2790.1/12/AS193号照会,内容如下:
  “希腊共和国大使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致意,并谨代表希腊政府确认,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希腊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事馆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希腊共和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事馆,领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希腊共和国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及其人员按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条款履行其职责。双方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合作方式处理领事问题。
  上述内容如蒙外交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复照确认,本照会和外交部的复照即构成两国政府的一项协议并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同意上述照会内容。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印)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于北京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1年度教育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1年度教育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


2002-07-23

教发〔2002〕25号


  2001年度教育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工作,由部属高等学校勘察设计单位自行评选后择优申报,参评项目共64项。经教育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专家组评选,共评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等奖5项,二等奖17项,三等奖23项(名单见附件)。希望各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努力创新、创优,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2001年度教育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获奖项目名单

民用建筑

一等奖(共5项)

  清华大学设计中心楼(伍舜德楼)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州邮件处理中心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大学新校区图书馆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瑞安楼)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二等奖(共14项)

  绍兴沈园三期工程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大学竺可桢教育学院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游泳跳水馆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青岛电力调度通信仪表修校生产楼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教学楼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大永谦学生活动中心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莞西城文化广场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昆明世博园孔雀艺术广场           上海交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戏曲学院迁建工程综合排演场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狮子山阅江楼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民航学院新区一期工程-图书馆、主教学楼 北京清华安地建筑设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大学档案馆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湖南国际影视会展娱乐中心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

  国防科技大学3号院             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等奖(共18项)

  东莞蛤地小学教学楼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地税大厦(天目大厦)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戏剧学院迁建工程教学办公楼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新华娱乐城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昌大学逸夫科学馆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工业大学主教学楼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南大学逸夫建筑馆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大楼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石油勘探局扬州基地办公区(综合楼、科研楼、实验楼)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威海中韩经济交流中心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厦门大学芙蓉学生餐厅            厦门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国防科技大学学院宿舍            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真如寺真如塔              上海复旦大学建筑设计研究所

  南京军区军事医学研究部科技保障综合楼    南京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三食堂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师范教学楼         武汉工业大学设计院

  中国矿业大学高职学院教学楼         中国矿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南大学第三教学楼             中南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


城镇住宅与住宅小区

二等奖(共2项)

  南国花园A、D区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网球俱乐部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三等奖(共1项)

  水仙苑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建筑装饰

三等奖(共1项)

  上海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工程地质勘察与岩土工程

三等奖(共2项)

  宁横公路大成高架桥工程地质详勘    中南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

  徐州市第七中学            徐州中国矿大岩土工程新技术发展公司

道路、桥隧

二等奖(共1项)

  嘉兴市东升路桥梁工程系列   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等奖(共1项)

  江鹤高速公路设计      中南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