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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程管理办法

时间:2024-06-17 18:56:51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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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程管理办法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政农发〔2004〕10号


七山区区县政府:
现将《北京市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〇四年三月一日

北京市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程管理办法


(2004年3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市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是加快山区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的战略性举措,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加强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程管理,保证搬迁效果,根据《关于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实施搬迁的意见》(京政办发〔2003〕5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市政府批准的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搬迁工程。
第三条 搬迁是指对生活在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等地的险村、险户,通过迁出现居住地的办法,解决其目前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和危险。
第四条 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程要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以区(县)为主体,公开公正,统筹规划,尊重农民选择,多种形式,先易后难,就业为先的原则。

第二章 搬迁工程的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市政府建立主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山区搬迁工程组织实施工作机制。负责研究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搬迁工程的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审批区(县)年度实施方案,负责市补助资金的管理及拨付。山区搬迁工程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委,负责协调解决搬迁工程的重大问题,监控搬迁工程进展情况,指导区(县)搬迁工程规划及方案的实施,定期检查搬迁工程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第六条 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搬迁工程实行政府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将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分解落实到区(县),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搬迁工程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搬迁工程合同。区(县)政府作为搬迁工作主体,负责搬迁工程的组织实施,制定年度搬迁工程计划及相关配套政策,解决搬迁农户户籍、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及山场土地权属等问题。区(县)政府要把搬迁工程的组织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依法办事。
第七条 认真编制搬迁工程总体方案及年度计划,分解任务,明确年度目标。每年7月底前,区(县)将下一年度搬迁计划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农委确定搬迁工程任务,市财政安排资金预算,10月正式下达下一年度搬迁任务。搬迁工程年度实施方案一经批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报市审批。
第八条 区(县)根据市批准的搬迁工程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当年搬迁工程。在帮助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的同时,要搞好接收地产业项目、工业小区、龙头企业及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加强搬迁农民技术培训,安排搬迁农民就业;解决好搬迁农户的户籍问题;明确搬迁后土地、山场的权属并实行规范管理,使搬迁工程切实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第九条 加强搬迁工程管理,建立搬迁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每户搬迁农户建立档案,对其迁出迁入、就业增收等相关资料进行跟踪调查统计,通过搬迁工程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和监测。对搬迁工程信息定期反馈,市、区(县)及时准确掌握工程动态。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条 搬迁工程采取市政府补助,区(县)配套的投入机制。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搬迁工程补助,区(县)配套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第十一条 区(县)对搬迁工程资金要建立专人、专帐管理制度,保证搬迁工程资金的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区(县)在实施搬迁工程过程中发生的用于搬迁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档案建立管理、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检查验收等费用,区(县)财政部门要核定安排。
第十三条 区(县)要与审计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搬迁工程资金年末审计制度。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并及时向市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第四章 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程检查验收采取区(县)自查与市级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区(县)每年10月底前将自查结果上报市有关部门后,由市农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发改委、林业、水利、土地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搬迁工程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 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程检查验收,主要检查规划期内区(县)对搬迁工程规划的执行情况、运行情况、搬迁工程效益情况等。市级检查验收时,区(县)负责提供:搬迁工程年度总结,搬迁工程任务完成情况表,资金管理使用报表,审计部门的资金审计报告。
第十六条 市级检查验收后,根据区(县)总结汇报及实际抽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并报市政府。如抽查存在不合格地区,按比例对区(县)搬迁工程市补助资金进行扣减。
第十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项目负责人、当事人责任:
(一)没有不可抗力原因未按期完成任务的;
(二)搬迁工程未按计划实施,未达到效果的;
(三)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
(四)未经批准随意变更计划的;
(五)挤占、截留、挪用搬迁工程投资,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不发或少发搬迁农户补助资金的;
(六)弄虚作假、欺下瞒上、谎报情况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区(县)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发放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八日


白山市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发放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合理有效配置小型汽车号牌使用权,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需求,增加政府非税收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发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财政局是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拍卖机构,对竞价所得资金采取非税收入“直接缴款”的办法,按照《白山市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监督管理和使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和业务流程,并提供竞价的小型汽车号牌,按规定为买受人注册登记等具体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认证中心负责核定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底价。
第四条 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发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拍卖机构按规定的拍卖程序和拍卖方式依法进行拍卖,其全部所得上缴市财政,专项用于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
第五条 凡不需要通过竞价方式取得小型汽车号牌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随机选号方式取得机动车号牌。
第六条 小型汽车号牌竞价通过拍卖方式进行。拍卖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的号牌进行拍卖,每月举办一次。本市已购买或者预购买小型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成为竞买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性资金参与小型汽车号牌竞拍。
第七条 凡在非拍卖号牌或随机选号号段选用号牌的由车辆管理部门以竞价底价发放。同一号牌、同一时间有两名以上选用者,按拍卖程序发放。
第八条 买受人必须在通过拍卖取得号牌的6个月内,持《小型汽车号牌竞价结果确认书》、号牌竞价交款收据、购车发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居民身份证明、国产小型汽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小型汽车进口凭证等资料,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买受人竞得的号牌注册登记后不得转卖、转让。逾期不办理的,号牌无条件收回。
第九条 通过竞价方式取得的机动车号牌使用在同一车辆上,其使用时限为该车辆使用年限,该车辆转出后,其号牌同时失效。
第十条 有关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认真履职尽责,严禁滥用职权、循私舞弊,违者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后,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但竞价所得不予返还。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莆田市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莆政综〔2008〕47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莆田市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08年度莆田市重点项目分类分级管理与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8年度莆田市重点项目分类分级管理与考核办法

2008年全市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25个,总投资2558亿元,其中,在建重点项目130个,总投资736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39.8亿元;预备重点项目64个,总投资6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1.4亿元;重点前期项目31个,总投资1155亿元。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确保完成重点建设任务,根据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及挂钩领导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了2008年度莆田市重点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与考核办法。
一、分类管理。对2008年度莆田市重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分为考核类和跟踪服务类。
(一)考核类项目: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项目以及民营、外资类项目中的特许经营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各级政府及其管理部门要对这些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推进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年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对项目业主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表彰通报。
(二)跟踪服务类项目:除考核类外的其他市重点项目。这类项目不对项目业主进行评比和考核,但列入所在地县(区)政府(管委会)年度经济工作综合考评和绩效考评指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这类项目要依法管理,主动服务,加强质量、安全进度的检查和协调;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二、分级管理。为进一步落实市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对市重点项目建设的职责,充分发挥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市重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市级为主管理(以下简称市级项目)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为主管理(以下简称县区级项目)。市属及跨县区的重大项目由市级主管部门为主负责监管和服务,其它项目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主负责监管和服务。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制订下达市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
2、负责组织检查、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协调解决跨县区、跨部门的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推进重点建设项目进度;牵头组织对重点建设进展以及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3、每月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完成投资、资金到位、形象进度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全市重点建设运行情况,并向市政府及项目挂钩领导报送分析材料。
4、对考核类项目完成年度目标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对跟踪服务类项目完成年度目标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并列入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年度经济工作综合考评和绩效考评指标。
(二)市直单位主要职责:
1、对主管的市级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管,协调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并分行业对市重点项目进行指导、督促。
2、及时向市挂钩领导报告主管市级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按职责分工,组织或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市级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
4、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市级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各县(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1、对辖区范围内重点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做好辖区范围内重点项目的各项服务、协调工作,本级职能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市政府和项目挂钩领导报告。
2、各县(区)发改局和重点办作为政府管理重点项目的工作机构,负责跟踪了解、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每月对辖区范围内重点项目的投资完成、资金到位、形象进度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运行情况,并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分析材料。
3、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开展重点项目协调和检查工作。
(四)项目业主的主要职责
1、各类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安全监督制、各类验收制度以及廉政责任制。
2、切实加强和落实工程建设中的投资控制、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措施,排查整改各种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认真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加强和落实工程建设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卫生防护措施。
3、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4、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事项。
5、指定专人每月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报表,信息报送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制定。
三、加强沟通协调。市重点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明确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重点建设任务。各级各部门、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圆满完成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附件:市重点项目分类分级管理与考核名单

附件:

市重点项目分类分级管理考核名单

一、考核类:共136个,其中,在建68个,预备37个,前期31个。
(一)市级为主管理的市重点项目(49个,其中:在建30个,预备14个,前期5个)
1、市铁路办
在建项目:
(1)福厦铁路莆田段
(2)向莆铁路莆田段
(3)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
(4)莆田铁路枢纽站配套项目
预备项目
(1)罗屿大桥(公铁两用桥)
2、石门澳路堤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建项目:
(1)石门澳路堤工程
3、市交通局
在建项目:
(1)福泉高速公路莆田至秀屿支线
(2)省道201线(滨海大道)莆田段
(3)莆田客运枢纽中心
预备项目
(1)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莆田段
前期项目
(1)莆田市绕城高速公路
(2)莆田(湄洲岛)至永定高速公路莆田段(不含莆秀支线)
4、市港务局:
在建项目:
(1)湄洲湾罗屿15万吨级散货码头工程
(2)东吴港区3-5#泊位
预备项目
(1)莆田港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2#、3#泊位
(2)湄洲湾公用航道东吴支航道等二期工程
(3)东吴港区1、2、6、7、8#泊位
5、市经贸委:
在建项目:
(1)莆田220KV主干电网建设工程
(2)莆田35KV及以上输变电建设与改造工程
(3)莆田电力调度大楼
(4)电信小灵通网优、数据宽带、固定电话及农村信息化建设工程
(5)联通CDMA、GSM网络扩容工程
(6)莆田网通传输网和接入网建设工程
(7)莆田移动GSM扩容工程
5、市建设局
在建项目:
(1)莆田管道燃气工程
(2)莆田市荔港大道
6、市水利局:
在建项目:
(1)金莆供水工程
(2)北洋水系(城区)整治工程
(3)木兰溪霞林段防洪工程
预备项目
(1)木兰溪三期工程
(2)木兰溪四期防洪工程
前期项目
(1)木兰溪宁海挡潮闸工程
(2)南北洋防洪排涝工程
7、市国土资源局
在建项目:
(1)阔口二期拆迁改造项目
(2)莆田市城港大道
(3)护城河五期片区改造
8、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在建项目:
(1)莆仙大剧院
预备项目
(1)莆田市博物馆(妈祖)
(2)市图书馆建设项目
9、莆田学院
在建项目:
(1)莆田学院扩建工程
(2)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工程
10、市体育局
在建项目:
(1)十四届省运会比赛场馆建设项目
11、市教育局
在建项目:
(1)莆田一中妈祖城校区
12、市发改委
预备项目
(1)湄洲湾火电厂二期工程
前期项目
(1)莆田机场建设
(2)莆田核电站
(3)生物柴油
13、市林浆办
预备项目:
(1)金鹰国际集团林浆纸一体化项目
(2)差别化化学纤维生产项目
(3)高档纸生产项目
14、市科协
预备项目:
(1)莆田市科技中心
(二)县(区、管委会)为主管理的市重点项目(88个,其中:在建39个,预备23个,前期26个)
1、仙游县政府
在建项目:
(1)仙港大道
(2)福建省仙游抽水蓄能电站
(3)金钟水利枢纽工程
(4)台湾农民创业园
(5)福厦铁路枫亭安置区
(6)仙游城区污水处理厂
(7)鲤南安置房
(8)鲤城安置房
(9)仙游商业步行街(一期)
(10)仙游鲤北城区路网工程(一期)
(11)仙游县体育中心
预备项目:
(1)木兰溪南岸防洪堤工程(仙游县鲤南段)
(2)湄洲湾石化基地枫亭片区项目
(3)坝下古典工艺家具生产集中区
(4)宝泉古典工艺产业集中区(一期)
(5)仙游县塑料再生利用示范区
(6)鲤南商贸物流配送中心
(7)仙游县枫亭现代物流中心
前期项目:
(1)社硎风力发电场
(2)福建省再生金属产业园
(3)厦化仙游生产基地
(4)仙游县生态旅游规划
(5)海峡(赖店)古玩市场
2、荔城区政府
在建项目:
(1)澄峰围垦工程
(2)福厦铁路荔城段黄石安置区建设项目
(3)西庚安置房
(4)南郊安置房
(5)城港大道(荔城段)安置房
(6)荔港安置房
(7)黄北大道(省道201线荔城段)
预备项目:
(1)院前片区改造
(2)荔城经济开发区生活配套小区
(3)荔城物流大道
(4)护城河三期片区改造
(5)黄石旧街改造
前期项目:
(1)北高风力发电
(2)北高造船厂
(3)南少林景区规划
3、城厢区政府
在建项目:
(1)樟林大桥
(2)省道201线(滨海通道)城厢段
前期项目:
(1)福建海西国际水产研发中心
(2)莆田市太湖开发规划
(3)华林经济开发区木兰溪南岸樟林片区一期路网工程
(4)城厢区生态旅游规划
4、涵江区政府
在建项目:
(1)三江化工集中区
(2)福厦铁路涵江段安置区建设项目
(3)涵港大道及配套路网工程
(4)莆田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
(5)塘北片区建设工程(合成氨厂片区和黄安小区)
预备项目:
(1)涵江区物流商贸中心建设工程
(2)涵江区白塘风景区建设工程
前期项目:
(1)亿发纸品生产项目
5、秀屿区政府
在建项目:
(1)福建LNG站线
(2)莆田燃气电厂
(3)福建LNG冷能空分项目前期项目
(4)莆田石城-石井风电场
(5)莆田平海湾跨海供水工程二期工程
(6)秀屿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
(7)福厦铁路秀屿安置区建设
(8)LNG二期移民安置项目
(9)秀屿区市政道路
(10)秀屿区商品房开发
(11)环城北路及后井路安置区
预备项目:
(1)秀屿疏港公路(沁峤路)二期工程
(2)南日岛三期风电场工程
(3)莆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4)前海路堤工程
(5)埭头百强商业城
前期项目:
(1)东峤风电场
(2)鞍钢冷轧
(3)标准化厂房建设(天津东兴木业公司)
(4)手机生产(台湾卓立集团)
(5)众和多纤维面料织造
(6)海洋食品加工区
(7)标准木业新能源项目(金子博)
6、北岸开发区
在建项目
(1)妈祖文化城项目
(2)北岸供水项目
(3)东吴疏港公路(福建滨海通道北岸段)
预备项目
(1)平海湾路堤工程(福建滨海通道)
(2)妈祖城学村
前期项目
(1)忠门北江风力发电场
7、湄洲岛管委会
预备项目
(1)湄洲岛国际海岛生态植物示范园
(2)纯金妈祖神像
前期项目:
(1)湄洲岛跨海通道
(2)湄洲岛风力发电场
(3)中国•湄洲妈祖生态论坛会址
二、跟踪、服务类项目:共89个,其中,在建62个,预备27个。
(一)仙游县
1、在建项目
(1)智胜特种陶瓷生产项目(二期)
(2)海安工程轮胎生产项目
(3)益阳织造生产项目
(4)新万鑫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5)禾欣皮革生产项目
(6)日晶玻璃生产项目(三期)
(7)通用电梯生产项目
(8)新宏荣鞋业运动鞋生产项目
(9)新东亚汽车活塞环生产项目
(10)康辉食品生产项目
(11)新龙泰古典家具生产项目
(12)华腾成品鞋生产项目
(13)联聚包装生产项目
(14)天峰食品生产项目
(15)蓝海化工生产项目
(16)力天红木艺雕生产项目
(17)温泉大酒店
2、预备项目
(1)枫亭粮食物流配送中心
(2)仙游县节能建材物流中心
(二)荔城区
1、在建项目
(1)卡朱米服装箱包生产项目
(2)三棵树涂料生产项目
(3)光纤陶瓷插芯生产项目
(4)才子服装生产项目
(5)键水鑫休闲艇生产项目
(6)七彩梦高级床上用品生产项目
(7)新日恒生保健品生产项目
(8)智诚高级面料生产项目
(9)锦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10)正荣•时代广场
(11)三信•金鼎广场
(12)天通泰•现代广场
(13)东城1号
(14)鞋材市场
2、预备项目
(1)梭尼亚彩色液晶显示器生产项目
(2)荔城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3)汉庭花园(C区)
(4)文献路东扩片区改造
(5)双赢仓储项目
(三)城厢区
1、在建项目
(1)天怡放心肉及肉制品项目
(2)宝创液晶显示器厂房及配套设施
(3)天喔(福建)食品生产项目
(4)城厢区龙升生物技术生产项目
(5)福建鸿圣纸业生产项目
(6)莆田市万邦电子生产项目
(7)世全兴安名城(世全片区改造)
(8)马巷小区旧城改造
(9)万辉•世纪城
(10)欧氏领秀
(11)龙山街危房改造
(12)延寿宾馆二期
(13)延寿山庄续建工程
2、预备项目
(1)华润汽车部件生产项目
(2)天龙世纪广场
(3)旧体育场改造项目
(四)涵江区
1、在建项目
(1)福建新威电子工业(增资)生产项目
(2)台通(福建)可视电话生产项目
(3)寰亚科技电子生产项目
(4)恒信塑胶生产项目
(5)佩吉服饰生产项目
(6)鑫荣制动设备生产项目
(7)佳加食品生产项目
(8)莆田启诚轻工制品生产项目
(9)河滨路滨水景观带建设工程
(10)飞旋新天地建设工程
2、预备项目
(1)云顶光电伏特生产项目
(2)新世纪电子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3)紫金银坑铅锌采选增资项目
(4)白塘湖四星级酒店建设项目
(五)秀屿区
1、在建项目
(1)上塘金银珠宝首饰加工城
(2)华兴玻璃制品生产项目
(3)福建省港城投资标准化厂房
(4)空分液体产品储运项目
(5)中闽物流公司LNG运输项目
2、预备项目:
(1)LNG冷能低温橡胶粉碎
(2)秀屿区医药器械生产集中区
(3)众和股份高档纺织品染色后整理生产线扩建项目
(4)20万吨无缝钢管加工项目
(5)笏石顶社、北埔、后井三个片区改造及安置区建设
(六)北岸开发区
1、在建项目
(1)联发船舶修造项目
2、预备项目
(1)莆田市天成现代生态农业科技园
(2)福建国航湄洲湾造修船基地
(3)福建港湾预制场
(4)动漫影视城
(5)新安国际医院
(6)海西渡假村
(七)湄洲岛
1、在建项目
(1)湄洲岛国际大酒店
(2)湄洲岛海景大酒店
2、预备项目
(1)天乐休闲中心
(2)南部四星级酒店